文明养犬、依法养犬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3月9日-10日,武陵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常德市公安武陵分局、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武陵阁步行城开展《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宣传活动。

《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于2021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,自2022年1月1日施行,这是我市首部专门规范养犬行为的地方性法规。

根据《条例》规定“幼犬出生三个月后的三十日内,养犬人、犬只经营者应当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”。武陵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,在给犬只或宠物接种疫苗和看病时应当选择具有《营业执照》和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的动物诊所、动物医院,市民朋友们如发现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,可以通过市长热线(0736-12345)和区长热线(0736-7212345)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责编:龚莉雅
来源:区农业农村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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